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八舉措落實領導批示加快推進表土剝離利用工作
發表時間:2016-08-16 08:21:15 作者: 資信 來源: 本網 瀏覽: 323
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藍天立分別在自治區政協辦公廳《關于報送〈關于“推廣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的調研報告〉的函》(桂協辦函〔2016〕77號)上作出批示后,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高度重視,采取八項有力措施扎實推進表土剝離利用工作。
一是迅速傳達學習自治區領導批示精神。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專門在會上傳達學習彭清華書記和藍天立副主席的批示精神,要求全區國土資源系統高度重視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廳分管領導和業務處室要認真學習領會彭清華書記批示精神,總結前期“非農建設用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的經驗和做法,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及時報告自治區黨委。6月28日,廳長、廳黨組書記陳建軍還專門到國土資源部向姜大明部長匯報了近年來我區開展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的情況,該項工作得到了姜大明的充分肯定。
二是下達年度表土剝離工作任務并納為績效考核內容。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2016年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市2016年要完成的表土剝離面積不得少于全年供地面積的10%,并將其納入《自治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度設區的市績效考評指標體系上評分細則以及加減分規定的通知》中的自治區績效考評指標和加分體系,同時明確對2016年完成情況好的設區市前3名獎勵建設用地計劃指標20公頃。
三是及時向國土資源部匯報我區開展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爭取對廣西表土剝離利用政策的指導和支持。《關于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后,及時將該文抄報給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土地督查廣州局。國土資源部認為我區出臺表土剝離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與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的要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將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作為落實占補平衡、實現占優補優重要舉措的要求一致,肯定了我區在政府組織、部門協同、規劃統籌、綜合施策,以及在耕作層土壤剝離、存儲、利用以及資金保障、鼓勵措施等方面建立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并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轉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財政廳農業廳關于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轉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習借鑒,在全國推廣我區的做法。
四是將表土剝離利用有關要求納入正在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整治辦法》,為推進表土剝離利用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五是加快制定技術標準,強化培訓和推廣先進經驗。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組織有關專家評審通過了《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利用技術規程(試行)》,為全面推進表土剝離利用工作提供技術支撐。舉辦2016年全區國土資源系統耕地保護業務培訓班,對各市、縣(市、區)260多名耕地保護科(股)長、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及技術骨干進行了表土剝離利用業務培訓。
六是全力推動剝離表土的有效利用。我區首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整治辦法》中明確了剝離表土的利用方向,要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治、占補平衡、中低產田改造、移土培肥等工作結合起來;其次是要求各市縣政府統籌協調,著力做好剝離表土利用工作;第三是結合正在組織開展的第三期整縣推進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將項目實施是否結合表土剝離利用工作作為項目評審的評價標準之一。
七是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共同推進表土剝離利用工作。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于7月6日發函商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和農業廳,就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批示精神及政協報告所提建議提出意見建議。各部門均積極響應,表示將結合本部門職責,認真落實自治區領導批示精神,積極配合推進表土剝離利用工作。
八是專項督查全區表土剝離利用工作進展情況。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組織對全區表土剝離利用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全面督查。目前,臨桂區、荔浦和興安等縣(區)已實施表土剝離2850畝。
編輯: 陸蕓筠 審核: 李欣松 覃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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