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行政審批局關于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梧審批節能字〔2021〕1號
你單位報來《關于審查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域節能報告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域節能評價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要求,北京誠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對《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節能報告》組織了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經我局審查,原則同意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節能報告,現批復如下:
一、該區域節能報告評價范圍為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四至范圍內的企業,東至梧州市環城高速一帶,南至桂江北岸,西至桂江左岸,北至思良江南岸,包括現有企業以及十四五規劃期內預計入駐的企業,并結合園區區域產業現狀及園區規劃達到的產業規模。園區規劃用地總面積1602.18公頃,其中居住用地48.71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3.93公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8.85公頃,工業用地331.45公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74.92公頃,公共設施用地3.76公頃,綠地與廣場用地3.15公頃。
二、評價有效期限為2021-2025 年,即“十四五”期間。
三、該區域節能評價報告詳細分析了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用能狀況,根據規劃,園區能源供應主要以電力為主,輔以生物質燃料及天然氣;“十四五”期間園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指標為30.76萬噸標煤,園區平均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3418噸標煤/萬元以內。
四、域內企業和單位在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區域節能評估報告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能耗指標和節能措施。對于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審批、核準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核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核準以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和年電力消費量在2500萬千瓦時(改擴建項目按照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增量計算,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以上投資項目,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的相關規定執行單獨節能審查。
五、域內企業和單位在設計及實施過程中,應按照國家和省相關節能產品(設備)導向目錄的要求,選擇先進的節能、環保設備。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2006)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要求》(DB33/656-2013)等標準要求,完善能源計量裝置配備,加強能耗計量與考核。 六、廣西梧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應對節能報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并在下階段工作中依據本審查意見以及區域節能報告,對園區運營進行有效管理,及時報告區域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有關重大事項。
七、若區域建設規模和內容、能效水平等發生重大變動的,需向我局提出節能審查變更申請。
八、根據《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梧州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梧政辦發〔2017〕32號)有關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的相關規定,由梧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適時組織對區域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跟蹤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