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地評價報告是國家為了落實集約型用地而出臺的一個政策,為進一步改進和規范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報批工作,落實土地使用標準控制制度,促進超標準、無標準建設項目節約使用土地,切實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
哪些建設項目需要開展節地評價報告編制?
根據國家和地方已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安全生產、地形地貌、工藝技術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土地使用標準確定的規模和功能分區的建設項目;國家和地方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的建設項目。同時,水庫和水電工程項目淹沒區用地、礦山企業開采區用地、通信和輸電線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不列入項目節地評價范圍。

節地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是需要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評審論證的,編制報告完成后需要向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交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報告評審申請,相關部門受理申報材料后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工作。并且評審程序要遵循一下步驟:
1、建設項目用地單位開展節地評價;
2、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制定節地評審論證方案;
3、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節地評審論證;
4、節地評審論證專家組出具節地評審論證意見;
5、資料歸檔。
廣西節地評價報告怎么編制?
節地評價報告是用地單位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的成果報告,是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論證的文本。評價報告應對建設項目節地評價的內容和方法進行全面的闡述和論證,對研究過程中所獲取的資料進行全面系統的整理、分析和方案類比,分析提出評價的依據、方法及結果。
廣西節地評價報告步驟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二、建設項目節地評價的對象、原則和具體評價內容;
三、建設項目總規模和各功能區用地規模確定的合理性;
四、建設項目節地評價結論;
五、建設項目階段評價圖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