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建議書示范文本
×××工業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又稱立項申請)是項目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項目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提出的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項目建議書是項目發展周期的初始階段,是選擇項目的依據,也是開展可行性研究的依據,涉及利用外資的項目,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方可開展對外工作。
(一)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
1.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依據;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和設備技術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及還貸方案設想;
5.項目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包括初步的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
7.環境影響的初步評價,包括治理“三廢”措施、生態環境影響的分析;
8.結論;
9.附件。
(二)項目建議書的編報要求
根據現行規定,建設項目是指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由一個或幾個單位工程組成,經濟上統一核算,行政上實行統一管理的建設單位。因此,凡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經濟上統一核算的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屬設施,應編制統一的項目建議書;在一個總體設計范圍內,經濟上獨立核算的各工程項目,應分別編制項目建議書;在一個總體設計范圍內的分期建設工程項目,也應分別編制項目建議書。
(說明:本示范文本為工業項目建議書的示范文本,其他行業的項目建議書可根據行業特點適當調整編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