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辦理**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報告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68號令)、《自然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的通知》(自然資規〔2020〕1號)的要求,現將申請辦理**項目用地預審的報告報上,請予審查。
一、項目建設背景
【項目建設目的】該項目建設是為了解決**問題/應對**需求等?!卷椖拷ㄔO依據】項目巳列入**規劃(文號)(如《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年-2030年)》、《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等)/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或國務院其他部門)批復項目建議書(文號)/同意立項(文號)/同意開展前期工作(文號)?!卷椖拷ㄔO意義】項目建設對**具有重要意義,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土地供應政策。該項目由**部門審批/核準(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或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向省自然資源廳申請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建設地點】該項目建設地點涉及**市**縣(市、區)(如涉及跨省,增加表述為:和**省**市**縣(市、區))。項目在選址過程中,依據《**項目建設用地指標》(文號),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原則,盡量與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相銜接,通過多個方案的比選,最終確定選擇本方案。
【項目建設內容】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卷椖客顿Y總額】該項目總投資約為**億元。
三、項目申請用地情況
【項目用地現狀分類】該項目用地總規模**公頃,土地利用現狀情況為農用地**公頃(耕地**公頃,含永久基本農田**公頃<或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用地**公頃,未利用地**公頃,圍填海**公頃(或項目不涉及圍填海)。(涉及跨省項目,增加表述為:其中,**省境內總用地面積**公頃,農用地**公頃(耕地**公頃,含永久基本農田**公頃<或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用地**公頃,未利用地**公頃,圍填海**公頃/或項目不涉及圍填海;**省境內總用地面積**公頃,農用地**公頃(耕地**公頃,含永久基本農田**公頃<或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用地**公頃,未利用地**公頃,圍填海**公頃/或項目不涉及圍填海。......)
【項目用地符合規劃情形】該項目用地符合**市**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列入《……規劃》/**市**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大)重點建設項目清單/……,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視同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項目用地不符合規劃情形】該項目用地不符合**市**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按規定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不符合**市**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涉及占用**市**縣(市、區)境內永久基本農田**公頃,相關縣(市、區)巳按規定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將在用地報批前完成規劃修改聽證、對規劃實施影響評估和專家論證等工作。補劃的永久基本農田規劃用途為**,且不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
【項目用地管制分區情況】該項目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涉及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的表述為:申請用地涉及限制建設區**公頃,禁止建設區**公頃,符合《限制建設區用地項目目錄》/《關于在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安排建設項目涉及用地預審和用地報批有關事宜的會議紀要》要求)。
【項目與生態保護紅線銜接情況】該項目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處,一是**(功能區)面積**公頃,二是**(功能區)面積**公頃,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約為總用地面積的**%。項目符合中辦、國辦《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規定,屬于允許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或屬于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的建設項目范圍),省政府于**年**月**日出具不可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論證意見。
【項目與自然保護地銜接情況】:該項目涉及占用**、**等自然保護地,已經**(有審批權的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審批同意意見。
【項目與敏感性區域銜接情況】該項目不涉及/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域、蓄滯洪區、列入省級以上保護名錄的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等區域,我單位/公司承諾在辦理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用地審批前取得具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批復。
【項目需要踏勘論證情形】(占用基本農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規模較大的建設項目,包括線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頃以上、塊狀工程70公頃以上或占用耕地達到該項目用地總面積50%以上,不包括水庫類項目)該項目占用耕地**公頃,含永久基本農田**公頃(或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按照有關要求,已報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踏勘論證。
【項目用地功能分區】該項目總用地規模為**公頃,其中各功能分區用地面積分別為**(各功能分區面積情況,以及與土地使用標準對比情況)。如該項目為工業項目,須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的要求,說明是否符合投資強度、容積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建筑系數、綠地率等五項控制指標情況。
【項目用地規模符合土地使用標準情況】該項目申請用地總面積和各功能分區用地面積均符合《**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規定。或:該項目用地規模超過《**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規定(或該類型項目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說明超標準及用地規模確定的依據。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信訪情況】不涉及行政復議、訴訟的表述為:該批次城市建設用地不存在正在審查的行政復議或者應訴案件。
涉及行政復議、訴訟的表述為:該批次城市建設用地涉及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簡要說明行政復議、訴訟情況處理情況)。
不存在信訪問題的表述為:該批次城市建設用地不存在信訪問題。
存在信訪問題的需表述:**年**月,**縣**鎮**村村民來信(訪)反映**信訪問題(信訪具體內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已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并依法予以答復(復查、復核)。
四、其他情況
我單位巳按規定將補充耕地、征地補償、土地復墾等相關費用足額納入項目工程概算。
五、規劃選址情況
該項目用地符合法定城鄉規劃/不突破法定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和強制性內容,與城市電力規劃、通信規劃、交通規劃、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城市防災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城市風景名勝古跡規劃等專項規劃相協調,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國家有關規定。
六、小結
綜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確保項目按期推進,特向貴廳申請辦理**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手續,請給予審查批復。
聯系人及電話:(姓名) (電話)
**公司(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