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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成都8月26日電 (記者王明峰)道路反復開挖、隨意“開膛破肚”的情況有望在四川南充得到緩解。記者日前從南充市法制辦獲悉,該市通過了《南充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除發生重大險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故障外,新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內不得挖掘;改、擴建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挖掘。
《辦法》明確規定,如果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出現重大險情、故障時,管線產權、使用、管護單位應先行組織搶修,并在3個工作日內補辦批準手續,任何單位不得假借搶險之名,進行無證開挖。
為最大程度避免反復開挖,南充已經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市城鄉規劃局組織編制了《南充市市政管網綜合規劃》,包含了供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供電工程、燃氣工程等7個專項,《南充市城區電力線下地規劃》《南充市城區供水專項規劃》和《南充市城區排水(含暴雨內澇防范)專項規劃》等也已制定并通過了南充市城鄉規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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