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的一般中、小型混凝土設備基礎。
2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宜用強度等級32.5~42.5的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1.2 砂: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徑0.5~3.2cm,含泥量不大于2%。
2.1.4 水: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2.1.5 外加劑、摻合料:其品種及摻量。應根據需要,通過試驗確定
2.1.6 主要機具:應備有攪拌機、磅秤、手推車或翻斗車、鐵鍬(尖、平頭)、振搗器(棒式或平板式)、刮杠、木抹子、串桶或溜槽、膠皮管等。
2.2 作業條件:
2.2.1 基礎軸線尺寸,基底標高和地質情況均經過檢查,并應辦完隱檢手續。
2.2.2 安裝的模板已經過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并辦完預檢手續。
2.2.3 在槽幫上、墻面或模板上做好混凝土上平的標記。較大型基礎或階梯型基礎,應設水平樁或彈上線。
2.2.4 埋在基礎中的鋼筋、螺栓、預埋件、設備管線均已安裝完畢,并經過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并辦完隱檢手續。
2.2.5 由試驗室確定混凝土配合比,經核查后,調整第一盤混凝土的各種材料的用量,進行技術交底及試拌。同時準備好混凝土試模。
3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槽底或模板內清理→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澆筑→混凝土振搗→混凝土找平→混凝土養護
3.2 清理:在地基或基土上清除淤泥和雜物,并應有防水和排水措施。對于干燥土應用水潤濕,表面不得存有積水。清除模板內的垃圾、泥土等雜物,并澆水潤濕木模板,堵塞板縫和孔洞。
3.3 混凝土拌制:后臺要認真按混凝土的配合比投料;每盤投料順序為石子→水泥→砂子(摻合料)→水(外加劑)→。嚴格控制用水量,攪拌均勻,攪拌時間一般不少于90s。
3.4 混凝土的澆筑:
3.4.1 混凝土的下料口距離所澆筑的混凝土的表面高度不宜超過2m,如自由傾落超過2m時,應采用串桶或溜槽。
3.4.2 混凝土的澆筑應分層連續進行,一般分層厚度為振搗器作用部分長度的1.25倍,最大厚度不超過50cm。
3.4.3 用插入式振搗器應快插慢拔,插點應均勻排列,逐點移動,順序進行,不得遺漏,做到振搗密實。移動間距不大于振搗棒作用半徑的1.5倍。振搗上一層時,應插入下層5cm,以消除兩層間的接縫。平板振搗器的移動間距,應能保證振搗器的平板覆蓋已振搗的邊緣。
3.4.4 見素砼澆筑。
3.4.5 澆筑混凝土時,應經常注意觀察模板、支架、螺栓、管道和預留孔洞、預埋件有無走動情況,當發現有變形或位移時,應立即停止澆筑,并及時修整和加固模板,完全處理好后,再繼續澆筑混凝土。
3.4.6 混凝土振搗密實后,表面應用木杠刮平,木抹子搓平。
3.4.7 混凝土的養護:混凝土澆筑搓平后,應在12h左右加以覆蓋和灑水,澆水的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夠的潤濕狀態。養護期一般不少于7晝夜。
3.4.8 雨、冬期施工時,露天澆筑混凝土應編制季節性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地措施,確保混凝土的質量,否則不得任意施工。
4質量標準
4.1 主控項目:
4.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劑等必須符合施工規范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4.1.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計量、攪拌、養護和施工縫處理,必須符合施工規范的規定。
4.1.3 評定混凝土強度的試塊,必須按《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7)的規定取樣、制作、養護和試驗,其強度必須符合施工規范的規定。
4.2 一般項目:
4.2.1 混凝土應振搗密實。蜂窩面積一處不大于400cm2,,累計不大于800cm2,無孔洞。
4.2.2 無縫隙無夾渣層。
4.2.3 基礎表面有坡度時,坡度應正確,無倒坡現象。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2-13。
混凝土設備基礎尺寸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 坐標位置 | 20 | 鋼尺檢查 | |
| 不同平面的標高 | 0,-20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 平面外形尺寸 | ±20 | 鋼尺檢查 | |
| 凸臺上平面外形尺寸 | 0,-20 | 鋼尺檢查 | |
| 凹穴尺寸 | +20 | 鋼尺檢查 | |
| 平面水平度 | 每米 | 5 | 水平尺、塞尺檢查 |
| 全長 | 10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 垂直度 | 每米 | 5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 全高 | 10 | ||
| 預埋地角螺栓 | 標高(頂部) | +20,0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中心距 | +2 | 鋼尺檢查 | |
| 預埋地角螺栓孔 | 中心線位置 | 10 | 鋼尺檢查 |
| 深度 | +20,0 | 鋼尺檢查 | |
| 孔垂直度 | 10 | 吊線、鋼尺檢查 | |
| 預埋活動地角螺栓錨板 | 標高 | +20,0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中心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 帶槽錨板平整度 | 5 | 塞尺檢查 | |
| 帶螺紋孔錨板平整度 | 2 | 塞尺檢查 |
注:檢查坐標、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的較大值。
5成品保護
5.1 要保證鋼筋、預埋件、預埋螺栓、孔洞和線管的位置正確,不得撞碰。
5.2 不得用重物沖擊模板,不準在吊幫的模板上支搭腳手板,保證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5.3 側面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壞時,方可拆模。
5.4 在已澆筑的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a以上時,方可在其上來往行走和進行上部施工。
5.5 在混凝土運輸時,應保護好設備管線、門口預留孔洞,不得碰撞損壞。
5.6 較大的設備基礎超過相鄰建筑物基礎深度時,應有妥善的保護措施或方案。
5.7 基礎內應根據設計要求預留孔洞,安裝螺栓、預埋件均不得遺漏。以避免后剔鑿基礎混凝土。碰撞各種管線、模板、預埋件等及現場設施。
5.8 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要配備足夠的照明,防止混凝土配合比過磅不準,
5.9 冬期施工時,混凝土表面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混凝土受凍。
6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混凝土不密實:由于下料過厚,振搗不實或漏振、吊幫模板根部砂漿涌出等原因,造成蜂窩、麻面或孔洞;拆模過早,混凝土漿粘在模板上,也會造成麻面。
6.2 混凝土表面不平、標高不準、尺寸增大:由于水平標志線或小木橛不準,操作時未認真找平,混凝土多鋪過厚、少鋪過薄等原因造成。
6.3 基礎軸線位移,螺栓孔洞,隔板位移:主要是預埋件固定措施不當,或澆筑混凝土時碰撞、振搗棒插入不準而造成。
6.4 露筋:鋼筋的墊塊漏放或位移,鋼筋緊貼模板或振搗不實、漏振,均會造成露筋。
6.5 縫隙夾渣:施工縫處混凝土結合不好有雜物,主要是未認真清理施工縫所致。
6.6 不規則裂縫:基礎過大,內部由于水化熱產生溫度應力,上下層混凝土結合不好,養護不夠,或過早拆模等原因造成。
7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原材料的出廠證明及復驗報告。
7.2 混凝土應有試配申請單和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
7.3 混凝土試塊28d標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同條件養護試件的性能試驗報告。商品混凝土應有出廠合格證。
7.4 預埋件、螺栓、錨板等的產品合格證。
7.5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7.5.1混凝土原材料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4.3.12
7.5.2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4.3.13
7.5.3混凝土施工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4.3.14
7.5.4規范結構外觀質量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4.3.15
7.5.5現澆結構尺寸偏差(設備基礎)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4.3.17
7.6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7.7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表1.2.12
7.8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表1.2.6(04)-1
7.9混凝土過磅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