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建議
為了做好鎮農貿市場項目的建設和水土保持工作,保護和改善項目區域的生態環境,下一步應做好以下工作:
(1)對設計單位的建議
本方案批復后,設計單位在主體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中應將方案制定的防治措施內容和投資納入主體工程設計文件,并單獨成章。主體設計出現重大變更時,應調整水土保持設計或重新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并報廣西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對施工單位的建議
水土保持措施應納入主體工程招投標文件,標書中要明確水土保持要求,并列入招標合同。在實施水土保持措施前,應通過招投標選擇經驗豐富、技術力量強的施工單位,并在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的水土保持責任。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主體工程的設計文件及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要求進行施工,并在施工手冊中專章給出水土保持實施細則,將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及設計文件中規定的水土保持措施進行細化,管理到位,監理到場,責任到人。加強施工管理,堅決杜絕亂挖亂棄、隨挖隨棄的現象。
施工單位在具體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聯系,反饋信息,盡早確定有效防治方案,確保水土保持工作順利開展并達到預期的治理目標。
(3)對建設單位的建議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和監督監理機制,加強監督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效果;對水土保持措施的實施進度、質量與資金進行監控管理,保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質量。
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設中實行水土保持工程監理和水土保持監測制度,通過招投標選擇具有水土保持監測資質和具有水土保持監理資質的機構進行監測和監理工作,并簽定合同,履行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應主動與工程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縣農田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取得聯系,自覺接受其監督檢查,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配合進行水土保持監測,落實“三同時”制度。
(4)水土保持監理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和開展水土保持監理工作,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應選擇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監理資質的監理單位,在施工階段做到進度控制、投資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發現問題應要求承建單位停工整改,并對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加強監督管理,使本水土保持方案通過監理得到落實。
(5)水土保持監測
應委托有乙級資質的水土保持監測單位進行監測,各種專業人員要配套,同時監測人員必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上崗證書。由監測單位負責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實施細則,并按細則進行監測,其監測技術和質量應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土保持監測總站的質量控制和考核,同時要通過水利部的質量認證及考核。水土保持監測費用由工程業主支付,并應專款專用,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